回目录
回首页
没有划破的宁祥



作者:王睿

  只因毕业于B外语学院,一到美国就受到联邦调查局的“关照”。一日一名威风凛凛的大汉来访,客气之中藏着“杀气”。
  “都是公开的秘密,B外毕业生不少分配到间谍部门工作……”
  大汉说,眼睛盯着我。
  “是吗?”我心里直乐,“阶级斗争”之火在国内倒是熄灭了,在这所谓自由王国里,人家“阶级斗争的弦”还绷得挺紧。我上学时是有名的“书呆子”,的确不知道其他同学的分配去向。所以觉得挺新鲜。
  “那么你认识这个人吗?”看我实在说不出什么,大汉递过来一张照片。
  照片不大清晰,似乎是从某种证件上复制的。照片上一个青年女子,甜蜜又有几分顽皮地笑着。
  “不认识。”“文化革命”的经历告诉我,无论干过什么,只要觉得不妙,能不承认就不承认。
  “那么,打扰了。”大汉起身,仍不失礼貌地和我握了握手,然后便扬长而去。
  我撒了谎。照片虽然模糊不清,但那笑容,那神态却是我非常熟悉的。她叫冉湘。
  那是1982年,我研究生刚毕业就接了英文系三年级的文学选读课。在讲英诗的时候,系里正巧放了录象教学片《索非的选择》。这部影片当年获奥斯卡最佳影片大奖,曾经很轰动。影片讲了这样一个故事:波兰妇女索非,二战劫后来到美国。她一生中充满了这样和那样的选择。以往求生的欲望使她选择出卖信仰,肉体,甚至自己的亲生骨肉。到美国以后,一种宿命的追求使她选择和一个精神病人相爱,最后俩人双双服毒自尽。
  影片的色彩,音乐,情调均属上乘,观后我长时间沉浸在强烈的震撼中。其中有这样一组情节最使我流连:索非到美以后,在英文补习班。
  课上,教师希望大家课下读一读爱弥丽·迪金斯的诗作。
  图书馆。索非向图书管理人员查询:“我想借爱弥丽·迪金斯(EMILYDICKINSON)的诗作。她是19世纪美国诗人。”她怯生生地问。
  “简直荒唐!查尔斯·狄更斯分明是18世纪英国小说家,决不是什么美国人,更不是女的!”图书馆员鄙夷地说。
  望着图书馆员的狰狞面目,索非感到仿佛回到集中营,只觉一阵晕眩,便昏倒在地。
  醒来,索非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男子的怀里,一个陌生人的怀里。他说:“别动,我会照顾你的。”
  他们来到男子的住处。他像医生一样替索非诊断并宣布索非主要是营养不够,需要补一补。入夜,他们吃完可口的晚餐,傍着红蜡烛依偎着靠在床边。他找来一本书。索非打开一看,正是爱弥丽·迪金斯的诗集。
  他用动听的男低音朗诵着……
  那几天我正给学生讲迪金斯,所以上课时有学生问我是否记得电影里那首诗。我说当时没能记下来,但可以查查。回到家我找来所有迪金斯诗集,但几个小时下来竟一无所获。我又去图书馆找来《索非的选择》原著,心想书中肯定会有,岂不知翻遍全书连那首诗的影子也找不到。我这是第一次讲课,最怵学生不把我当回事。所以,一般情况下我在学生面前不愿意承认自己不懂,不知道或没办法。看来这次要栽了。
  傍晚,去食堂打饭的路上,我仍闷闷不乐地想这事。
  “老师,您找到那首诗了吗?”一个女孩子拦住我。
  我知道这是我班上的学生,坐前排,笑起来,两个眼睛一眯,好似两弯新月,显得开心极了。我心里给她的雅号是“月牙儿”。
  “……”我摇摇头,不知怎么回答她。
  “您看这首对吗?”
  她递给我一张纸,纸上是手抄的一首诗。我半信半疑地看看她,又看看纸,再看看字,然后,试着往下读:AMPLEMAKETHISBED,MAKETHISBEDWITHAWE;INITWAITTILLJUDEGEMENTBREAKEXCELLENTANDFAIR.BEITSMATTRESSSTRAIGHT,BEITSPILLOWROUND;LETNOSUNRISE'YELLOWNOISEINTERRUPTTHISGROUND.我虽然对影片中的诗句毫无印象,但第六感告诉我,正是这首。
  “你叫什么?你从哪儿找到的?”
  “我叫冉湘。看录相时我坐得很前,仔细听,记下来的。”
  我听了,觉得挺惭愧。
  第二天,一上课我就将这首诗抄到黑板上,大家都很喜欢。我就自己的理解讲了对这首诗的感想,但同时又鼓励大家根据自己的经验自由联想。教室里顿时热闹起来,看到课堂气氛热烈,我心里很高兴,也很感激冉湘。这时有人问我能不能将这首诗译成中文。这下可触动了我的神经。我师从张雨石,最信奉老先生的“诗歌不对译”的主张。张先生认为洋诗中译和中诗洋译无疑是给“慈禧太后穿西装,让莎士比亚着马褂”,四不像。他生前总是说,诗乃艺术最高境界,任何形式的改变都是不尊重艺术的表现。无论作诗读诗必须要懂原诗的语文,而且应当精通才是。张先生学贯中西,但从不译诗。他还常常引用美国当代诗人罗伯特·福罗斯特的名言:“POETRYISWHATISLOSTINTRANSLATION(诗歌乃经翻译则韵意尽失的艺术)”来说明问题。于是乎,我操起张雨石,福罗斯特的大棒,乱抡一通,直吓得学生们伸舌头,做鬼脸,教室里静得象坟地一般。
  傍晚时分,我同往常一样来到公用电话亭给未婚妻任军虹打电话。军虹是海军总医院的住院医生,这一周值小夜班,我们约定每晚七点半通电话。
  电话亭外照例有几个人在等,冉湘也在。
  “陈老师。”见到我,她似乎挺高兴,“月牙儿”里跳跃着一丝顽皮。
  “陈老师,今天大家都说你比“四人帮”还“四人帮”,简直是文化专制!”
  “哪里,哪里,一家之言么!”
  “本来,我自己还试着译了那首诗,指望老师指正呢。”
  我想,也好,正好借此机会告诉她,为什么最好别译诗。
  “好,拿来我看看。”我笑着说。
  她怔了一下,说:“哎呀,我拉宿舍了。可是我都记下了,背给你听行吗?”
  我向她点点头。
  “请筑造一张宽大的床,让它带着神圣威严的力量,安息在此,等待最后的审判公允而恰当。
  顺其然枕园,垫方,切勿让日出的黄噪音划破了这土地的宁祥。”
  我的眼前升起了那间燃着红烛的小屋,升起了索非饱含热泪的双眼……
  “老师,……”冉湘期许地望着我。
  我能说什么呢?她译得这么美。
  “I11LIKE11IT!11BUT11DON'T11TELL11OTHERS11I11SAID11IT!(挺棒的!但别告别人是我说的)”我们俩都笑了。
  “这俩人怎么回事?打无线电话回家打去,这儿等着打有线电话呢!”后面的人不耐烦了。
  糟糕,我一看表已八点多了。眼前立即浮现出军虹气鼓鼓的杏仁眼。
  任军虹是张雨石先生的外甥女,我是在先生家认识她的。军虹的父亲是某大军区副司令员,所以她女承父业,十三岁就当了小兵,十六岁作为工农兵学员去第二军医大学学医三年,毕业后分配到海军总医院,现在已是团职主治医生。和军虹熟识主要在张先生生病住院以后。靠了军虹的关系,张先生住进海军总院干部病房,成了军虹的病人,每次去看张先生总能碰上她。用“明快”来形容军虹很恰当,她一双杏仁眼又明又亮,她说话快,走路快,干什么事都快。她是个见面熟。见两回面就敢跟人开玩笑。我当年常穿一身中山装,便成了她的“攻击目标”。
  “小陈你是不是一来拜见恩师就换上这身行头以显你忠厚老实是不是?”
  我很少跟女孩子说话,顿时闹个大红脸。
  “攒钱娶媳妇也不至于这样作践自己你说是不是你说?”她仍然不依不饶地说。
  不知为什么,我当时挺欣赏她的这种性格。
  对先生病情的关切把我们连到一起,加之先生和师母都从中撮和,我们便开始谈了。说来也怪,就在我们确定关系的那天,先生过世了。这事后来跟妈讲了,妈说不怎么吉利。
  那天在电话亭碰上冉湘以后,我们似乎熟悉了许多,此外我也觉得她并不象我一开初得出的印象那样,总是那么快乐。她那对美丽的“月牙儿”里时常会闪现出一丝难以察觉的阴影。这究竟为什么呢?
  期末的一天,我正在宿舍改考卷,听到有人敲门。开门一看是冉湘。冉湘是学习委员,我猜想她是来登记同学分数的。
  “冉湘,你来登分吗?我还没改完呢!”我说。
  “不,老师,我来向您道别。”
  “都考完了?”我想她是来在放假前向我道声再见。
  “不,老师,我要走了,离开学校,出……去……”
  我意识到,她可能要远行了。我让她进来,用疑问的目光望着她。
  冉湘低着头,不正视我的眼光。
  原来,冉湘周末去青年游行社作导游,认识了一位美国男子,俩人一见如故,很谈的来。结果,两三天下来,这位老外便放弃了到其他地方游玩的计划,一头扎在北京,并向冉湘发起强烈进攻,说了非冉湘不娶。
  “他,这个男的,有多大年纪?”我问。
  “五十出头吧。他的经历很丰富,他当过兵,去过越南,还当过俘虏。后来,他干过救生员,警察,中学教师,新闻记者,消防队员。他去过那么多地方,见过那么多人,经过那么多事……”
  我递给她一杯饮料,她喝了一口,抬起头,迎着我的眼光。
  “老师,您还记得电影《悲惨世界》开始的那段画外音吗?‘大海是宽阔的,但是,人的胸怀是比大海还要宽阔的’,可这世界上有多少人能有那样的胸怀?我一直在找,我觉得现在我找到了。”
  “你爱他吗?”
  她看了我一眼。
  “我很信任他。”
  “家里同意吗?”
  “妈听了差一点背过去,两个哥哥也不赞同,他们主要嫌他年岁太大,还……”
  “你父亲的意见呢?”
  一听这话,冉湘脸色大变。她抬眼望了望我,我简直无法形容那眼神所包含的内容,象是求助,象是无奈,象是说:别折磨我!
  我正想岔开话题,只听她喃喃道:“我也许根本不该到这个世界上来,当年妈是下决心要把我做掉的,可那天她一进医务室,看到手术室里脏兮兮的,就想改天吧。结果今天推明天,明天推后天,就把我给生下了。生我以后,妈的身体就垮了,是爸爸带我长大的。爸爸非常喜欢我,从小就能平等待我,记得我刚懂事,他就培养我对文学的兴趣,和我一起读《卖火柴的小女孩》,《丑小鸭》,《一千零一夜》,稍大点,就让我念《大卫·科波菲尔》,《雾都孤儿》,《简爱》。我很喜欢《简爱》,还常常学小简爱的样,爬到窗台上,躲进窗帘后,想像自己是个小精灵……
  ”冉湘说到这儿,笑了笑。
  “你父亲做什么工作?”
  “爸爸是桥梁工程师,但他酷爱文学和写作,他写过诗,小说,散文,但从不愿拿去发表,他说,在文学方面他只是个忠实的‘票友’,能喜爱一样东西就是最大的乐趣。我长大以后,我们更成了好朋友,我们可以海阔天空无所不谈。后来……“说到这儿,她停了一下,我的心提了起来。
  “一年前的一个周末,我回到家,妈和哥嫂们都在看电视,我问爸呢,妈说去重庆出差了,说是今晚回来。等到晚上十一点,听到敲门声,开门,涌进一群人,领头的是党委书记和院长,妈一见这阵式就站不起来了。他们说爸爸坐的飞机在山西附近失事了。一瞬间,我突然看什么都是血红血红的。”
  “后来,我和哥哥一起去了现场……就拣了一个扣子,小时候,在爸爸怀里我总爱玩他外套上的扣子,所以我认识那些扣子。直到今天我也不敢相信,活生生一个人一下子就变成这么一个扣子。”
  “我失去了爸爸,也丢了魂。要是他在,我一定不会这么孤单。”
  我忙安慰她,回家好好跟妈妈,哥哥们说说,他们会理解的。
  “他们不会的,他们觉得这个女婿给他们丢脸。”
  “难道,就嫌岁数大点?”
  “不,主要是,我告诉过他们,我的大朋友由于越战,精神受过刺激,我不能骗他们。
  但我绝不能再失去他!”
  我本想劝劝她,再好好考虑考虑。但是她眼睛里的光芒告诉我,一切都无济于事。但我的心是沉重的。
  她站了起来:“老师,我要走了,跟他走了,不送我几句话吗?”
  我一时语塞,眼睛落在书架上那本哈代的《德伯家的苔丝》。我抽出那本书,递给她:“我很喜欢这书,给你做个纪念。”
  其实,我更喜欢扉页上,用莎士比亚的话作的题记:“POORWOUNDEDNAME,MYBOSOMASABED,SHALLLODGETHEE!(你这个受伤的名字,我的心就是一张床,请你来歇息!”
  我多么希望冉湘未来的丈夫真正有着宽大的胸怀和肩膀,为他那心灵上创伤累累的妻子提供一个宁静的港湾。
  冉湘走了。
  我终于未能跟任军虹成婚,原因一句两句也说不清。
  到美国S大学已经整整三个月了。早来的同胞有一句顺口溜:一月新,二月凉,三月不想爹和娘。意思是,刚到的时候觉得什么都新鲜,所以日子过得很快。过一段时间(大约到了第二个月),便回过味来,思乡,思亲,语言不通,生活不习惯等问题接二连三袭来,加之得不到同情和及时的帮助,心里就感到挺“凉”的,但只要坚持下来,再过一段(大约到第三个月的样子),就会慢慢习惯,并逐渐喜欢新生活的。这个“公式”不知对别人是否适用,对我则全不是那么回事。我从踏上美国的第一天起就感到十分不舒服,而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。
  首先是,我以前在国内的那些“朋友”、“义气”等概念到这里可要大打折扣了。我到这个学校主要是由于一个朋友在这儿。五年前,霍普金斯博士到B外语学院教书,感到很不习惯。我主动去陪他散心,帮助他解决种种生活上的不便,彼此成了好朋友。回国以后,他也多次鼓动我出来念书,说来了可以住他家。我也就拚命往S大联系。好不容易联系成了,因为有一阵国内去美国的机票不好买,想请他帮着买张机票。结果我一连三封信都石沉大海。万般无奈,我花了一百多块给他挂了国际长途,老兄一听是我就火了:“告诉你,我没有义务给你买机票!”
  我一听他误会了,马上解释我已联系到资助,只是请他代买一下。
  “干这种事不花时间吗?不用花钱打长途电话吗?你应该自己去办。要知道在美国没有人提供免费午餐!”
  当然到了之后,他对我的接待也就可想而知了。时至今日,三月有余,他老霍家的门朝哪儿我都不知道。
  一次偶然提起这事,免不了发几句感慨。我的“二房东”——一位比我早出来两年的上海同学——用几乎是鄙夷的口气打断我的话:“这是美国,没有免费午餐。你简直没SENSE!”
  他动辄便说我“没SENSE”,相当中文里说人“不识相”。有时候,我真想朝他那扁平的脸上揍一拳。
  一到S大,经学生联谊会的安排,我到他这儿来住。我们俩合住一套公寓。这套房子有一间客厅,一间大卧室,一间“小卧室”,当然“二房东”居大,我居小了。到现在我仍旧怀疑我住的这间是个储藏室,因为没有窗户,面积也小得可怜。公寓的月租是$250美元。“二房东”让我出$150,说什么这儿是市场经济,不想住可以“另觅它处”。我新来乍到,两眼一抹黑,当天不安顿下来,就得住马路。心想先住下,过几天再找找看。
  “二房东”当然没有让我得逞,搬进来的当晚,他就让我签一个他拟好的租约,上面说好要住必须住满一年。我只有签了。笔还没放下。“二房东”又递上一张电话单和一张电费单,让我付账。我说,我还没住呢,怎么这些东西都来了?没想到,他老兄小眼睛一瞪:“真没SENSE!这是美国,任何费用都要预交,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骗子?”
  拿着这两张单子,我不得不连忙转过身去,因为我的泪水已夺眶而出。我不是心疼钱,况且这花不了几个钱,我只是觉得伤心:人在异国他乡,你的朋友,你的同胞就这样对待你。国人将留学比作“洋插队”。我因为“土插队”过,所以有资格说,这决不是一个恰当的比喻。“土插队”那时候,苦是苦,但大家有福同享,有难同当,心里是愉快的。那时候只要一听你是知青,走到哪里都有饭吃,都有炕睡。哪里像现在这样受委屈。
  S大地处芝加哥市郊,去超级市场买东西很不方便,“二房东”有辆旧车,但要搭一趟很不容易。付油钱不说,还要看尽脸色。所以,我们几个新来的都很发愁,也想方设法自己解决困难。化学系小张一日试着骑车去,结果让一个卡车逼到路边的壕沟里,摔断了胳膊。
  我试着走过一次,结果单程就花了两个小时,心想实在赔不起时间。无奈,只有就近去加油站买一点最简单的食品将就,混一天算一天。
  学习上也很成问题。我虽然在国内号称搞英美文学,但实际上也只是搞熟了一两本国内老先生编的文学选读,再去“卖”给学生。对原著及其背景知识都了解得很少。到了这儿读博士,教授自然假设你已熟知所涉作品的一切,因此便旁征博引,并要求学生在同等水平上应答,大部分英美学生当然问题不大,苦就苦了像我这种“半瓶子醋”,于是只有像鲁迅先生那样“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来读书”,日日挑灯夜战,直读得想吐。
  最难熬的还是节假日和周末。美国学生都回家了,整个大学城沦为一座鬼城,这地方乌鸦又多又不怕人,人一少更成了它们的天下,这里那里黑压压的一片,“呱呱呱”地豁出命来叫,凄凉极了。这种时候,我一般先把几份领馆给我们订的《人民日报》海外版,翻来复去看几遍,然后斜躺在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电视,直到昏睡过去。
  转眼到了“感恩节”。这天我正发愁如何打发这漫长的假日,接到一个电话,说教堂为国际学生开PARTY,车接车送,问我去不去,我自然欣然前往。
  说是开PARTY,实际上也就是几张长桌子上摆了食品饮料,大家各取所需,然后站着聊天。突然,在人群中我看见了她——冉湘。她穿着很随便,牛仔裙,奈克鞋,印着S大字样的绿色运动衫。十年前,她留着长发,现在剪短了,像个男孩子。她显然是那群人的中心,侃侃地谈,朗朗地笑。我告诉自己别认错了,但那对“月牙儿”,那笑容可掬,又淘气烂漫的神态再一次证实了我的判断,更何况还有那次联邦调查局的“关照”呢。一时间,十年前的那次竟夜长谈,十年来的风风雨雨,到美以后的酸甜苦辣一起涌上心头,我仿佛面对一个失散多年的亲人,相隔咫尺,却不敢举步前去相认。
  我一直等到PARTY快完的时候,看到冉湘取了外套往外走,才走上前去。
  “嘿,冉湘!”我兴冲冲地叫住她。
  “……?”她抬起头,眼神里带着诧异,仿佛不认识我。
  这是我万万想不到的。我只觉脸刷一下红到脖根,不知说什么好。啊,美国,多么伟大的国度,踏上你,人便能六亲不认。我匆匆道声对不起,扭身就往外冲。耳边不断响起我那教授“朋友”和“二房东”的训斥:“没SENSE,没SENSE,没SENSE,没SENS……”
  “EXCUSEME(对不起),SIR(先生)!”
  她“蹬蹬”地跟我跑了出来。
  我转过身,面对跑得气喘吁吁的她。
  “YOU DROPPED YOUR BAG.(您忘了您的书包)”真是,一着急,连书包都忘了。我连忙道声谢,又要转过身。
  “WHY ARE YOU SO UPSET?(您为何如此不安呢?)PEOPLE MADE THIS SKIND DO FMISTAKE SALL THE TIME!(认错人是常事呀!)”听她一口浓重的美音,看她那诚恳的样子,我也怀疑自己是否看花了眼。
  “I'MSORRY。(对不起)”我道了歉。
  “我叫凯瑟琳,请叫我凯西。”她伸出手。
  “我叫陈杰中,才来的。”我握了握她伸出的手,也用英语回答。
  “我在图书馆工作,东亚部的。”
  我刚想问点其他的,一转念,心想这是否又是没SENSE的表现,便打住了。
  “您开车来的吗?”凯西看我不说话,便主动问。
  她这一问提醒了我,我来时和好几个人同搭一位美国老太太的车,说好九点在原停车位集中,过时不候。刚才那一阵子,我把这事全忘了。我望着无垠的夜,不知说什么好。
  我摇了摇头。
  “我送您行吗?”她说。
  事到如今,只能如此了。
  车穿过校园的时候,凯西开得很慢,走到任何一个她认为有意义的地方,总要停车几分钟在车里给我讲几句。
  “瞧,那是毕加索的‘烈火凤凰’。”
  “这个是纪念原子弹试制成功的雕塑,献给费米博士的。”
  “往右看,那就是亨利·莫尔的‘斜躺的人’。”
  三个月来,琐事纷扰,我从未有兴致来凭吊S大的这些“名胜”。虽然此时是在夜晚,透过车窗也看不到什么,但几个月来我是头一次感到如此放松,舒心。
  到家了,我道了谢,又不知该不该客气一下,请她进去坐坐。正犹豫,只听她问道:“明天有安排吗?”
  我想了想,摇摇头,其实,想也不用想,我没有地方可去。
  “去过唐人街吗?”
  我又摇摇头。
  “明天,我们去唐人街,上午九点我来接你。”
  说完,不等我做任何反应,便驱车呼啸而去。
  第二天,一睁眼看表已经九点了,想起与凯西之约,慌忙翻身下床,三下两下洗漱完毕,衣冠不整就冲了出来。
  凯西靠着她的小红车,象是等了一会儿了。她一身“秋季新潮”:乳白色的短风衣,墨绿色的宽松羊毛衫,红底大黑格长裙,中腰褐色皮靴。见我慌慌张张的样子,她笑了,弯弯的眼睛里闪着一丝顽皮,活脱脱一个冉湘!
  汽车上了滨湖大道以后,凯西又象昨晚一样充当起“导游”的角色。待了一会儿,她往音响里放了一盘磁带。顷刻间,强大的电子音乐在车厢里炸开。一个男子声嘶力竭地唱:“路灯像黄色的雨点纷纷扬扬,将夜和雾撕开又合上,我从窗里爬出来到街头,像崭新的银币闪闪发光。”
  听这人唱歌,我不由地想起鲁迅在《孤独者》里对那个吊丧人的描写:“他嚎啕着,像一只受伤的狼……”
  “这首歌叫《闹市区的火车》,连续四周名列全美摇滚乐榜首。歌手叫RODSTEWARD。”凯西的介绍,打断了我的思绪。
  “闹市区的火车上拥挤不堪,咯咯笑的女子处处可见,她们想离开自己的小世界,可就是不知道怎么办。
  你向她们招招手,她们便像甲虫一样走散,这种人怎能走进你的心间?”
  不知怎么,多听一会儿,就能慢慢听出点味来:一个失意的男子,面对无情的都市诉说着心曲。
  “如果我要选一个人去爱恋,这个人只能是你,我的心肝。
  告诉我,今晚火车上能否再见?
  每天夜晚,每天夜晚,我都要来火车上等你,每天夜晚。”
  电子音乐忽而震耳欲聋,忽而气弱如丝,我庆幸自己心脏还好。
  第二首歌。一听音乐挺柔和,我问:“这首是谁唱的?”
  “不记得了。”她说。
  我闭上眼睛,想松弛一下神经。
  轻轻的歌声,一句句飘来:“AMPLEMAKETHISBED,(请筑造一张宽大的床)”难道是爱弥丽·迪金斯的诗?我惊奇地睁开眼,凯西目不斜视地注视着前方。
      “让它带着神圣威严的力量,
       安息在此,等待
       最后的审判
       公允而恰当。
       顺其然
       枕圆
       垫方
       切勿让
       日出的黄噪音
       划破了这土地的宁祥。”
  听着听着,我突然有所顿悟: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,何必要去苦苦寻觅?昨天是昨天,今天是今天,应该像诗中所述:“顺其然”,别再去划破今日的宁祥。思绪至此,我浑身上下感到无比的轻松。也是时候了,第三个月到了么!
  环顾车窗外,我们已接近芝城市中心,希尔斯塔楼,士兵体育场,谢得水族宫扑面而来。
  八月三十日一稿于迪坎泊市
回目录
回首页